快捷导航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06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中国海洋大学食品学院2018年科研博士后招聘启事

[复制链接]

77

主题

99

帖子

461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46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12-25 08:59: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海洋大学在海洋科学、大气科学、生物学、生态学、水产、食品科学与工程、药学、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法学、应用经济学等13个一级学科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科研博士后研究人员,欢迎海内外优秀博士毕业生到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一、招聘条件
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的人员,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满足各流动站具体的招聘要求。
原则上不招收在职博士后。
二、招聘计划及程序
1.招聘计划
2.招聘程序
(1)符合条件的博士毕业生与合作导师联系沟通,达成初步意向;
(2)博士毕业生向合作导师所在流动站递交《中国海洋大学博士后入站申请表》,流动站审核并择优上报学校;
(3)学校研究审批,并通知本人办理入站和入校手续。
具体博士后进出站流程如下:


三、有关待遇
1.科研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执行国家、省市和中国海洋大学的有关规定。
2.国家、省市及学校对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科学研究、生活水平和住房条件以及合作导师、流动站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可参考国家、省市关于博士后工作的相关政策摘录。
附件:有关博士后工作的相关政策
一、国家政策
国家博管办针对博士后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资助规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实施办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实施办法》、《“香江学者计划”实施细则(暂行)》、《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实施细则》等,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以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香江学者计划”以及“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等项目。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为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两种,面上资助一年评审两次,分别在每年二月和七月份申报,资助等级分为两个等级,一等每项资助8万元,二等每项资助5万元;特别资助一年评审一次,每年的三月份申报,每项资助额度15万元。
二、山东省政策
山东省博管办针对博士后工作出台了《山东省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
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分三个等级给予资助,一等每项资助10万元,二等每项资助5万元,三等每项资助3万元。每年7-8月申报。
三、青岛市政策
博士后资助(补贴)工作是青岛市实施博士后培养留青计划的具体举措。青岛市委市政府为推动人才强市战略,出台了《关于实施“青岛英才211计划”加快推进“百万人才集聚行动”的意见》(青办发〔2012〕19号)和《青岛市博士后培养留青计划实施意见(试行)》(青人社发〔2013〕31号)等文件,针对青岛市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合作导师及博士后流动站均给予了一定的项目经费支持和激励措施。
1、对新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单位,开展相应工作后给予30万元的建站资助。
2、对已设站并招收博士后开展应用项目研究的,经审核,每年给予每个博士后站5万元的科研资助。
3、对新进站的博士后承担的应用研究项目,具有创新性或创业前景的,在完成开题报告后,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项目启动资金。
4、应用研究项目成果在我市转化或用于创业,并取得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经考核评估,一次性奖励10~30万元。
5、每招收一名博士后,给予合作导师2万元经费资助。对招收的博士后出站后留青创业的,再给予合作导师5万元奖励。
6、为在站博士后发放每人每年3万元,总额不超过6万元的生活补贴。
7、博士后在站期间可免费租住博士后公寓。如设站单位自行提供博士后公寓的,按每名博士后每年3万元的标准对设站单位予以住房补贴。对自行租住其他住房的博士后,每年给予3万元的住房补贴。博士后进驻科技孵化器工作的,享受《青岛市激励创新创业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政策》(青政字[2012]76号)有关政策,可继续免费租住博士后公寓三年,免租期间自愿选择不租住的,给予博士后本人每年3万元的住房补贴。
8、博士后出站后选择留青工作或创业的,配偶不随博士后来青的,两年内给予每月500元的两地分居生活补贴。为留青工作和创业的博士后,发放20万元的安家补贴。
9、鼓励博士后出站后留青自主创业。对出站留青创业(或入驻市人才孵化器平台创业)的,根据创业项目的规模和进度,分别给予50~150万元的创业资助。提供相应的工作场所,并免除三年租金。给予银行贷款当年利息额50%的贷款贴息,贴息总额不超过30万元。
10、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在税收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优先列为科技部门重点服务对象,鼓励支持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各类科技奖项;优先推荐参加各类高层次人才的评选等。
四、学校政策
学校针对博士后工作出台了《中国海洋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政策。
1、博士后在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工资及福利待遇执行国家、省市和中国海洋大学的有关规定。
2、可以租住学校的博士后公寓;未租住学校博士后公寓的,享受每月700元的房租补贴。

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单位
李召斌
66782519
lzb@ouc.edu.cn
海洋与大气学院、
物理海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医药学院

1、感谢大家关注食品放大镜!本平台致力于发布食品相关的动态资讯、研究成果、会议和招聘信息,可免费推送食品领域老师、科研人员和同学的研究进展和研究成果,也可免费发布高校、科研院所和食品相关组织的会议和招聘信息!
2、欢迎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加入食品放大镜,为食品知识的推广和食品领域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3、免费素材推送和合作事宜请联系:QQ: 2329932120 或2329932120@qq.com

更多食品动态、行业会议和招聘信息
请关注微信公众号:食品放大镜
长按下面的二维码图片,可快速关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Comsenz Inc.  

GMT+8, 2025-9-9 05:03 , Processed in 2.450490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