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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自招简章来源链接 • 2018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高校自主招生资格审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6号)等有关法规和规定,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完善综合评价体系,积极推进“教授选才”的自主招生模式,发挥教授在学生考核、评价中的专业优势,选拔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和招生监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和接受考生及社会的招生投诉。
2.学校招生专家委员会由相关学科带头人、专家教授组成,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聘任。主要职责是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决策咨询、考核评价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浓厚专业兴趣的优秀学生,为学校选才提供科学依据。
二、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为225人。我校自主招生不预设分省市区计划,各省市区具体计划根据入围人数和高考上线情况确定。
三、招生专业
学院
| 科类
| 专业
| 资源学院
| 理工
| 资源勘查工程
| 理工
| 石油工程
| 环境学院
| 理工
| 生物科学(菁英班)
| 理工
| 大气科学(菁英班)
| 工程学院
| 理工
| 勘查技术与工程 (钻探工程方向)
| 地球物理与空间信息学院
| 理工
| 勘查技术与工程
(勘查地球物理方向)
| 理工
| 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
| 理工
| 地球物理学
| 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
| 理工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理工
| 工业设计
| 自动化学院
| 理工
| 自动化
| 理工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数学与物理学院
| 理工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理工
| 物理学
| 理工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公共管理学院
| 理工
|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 理工
| 土地资源管理
| 文史
| 行政管理
| 文史
| 法学
| 文理兼招
| 公共事业管理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文理兼招
| 广播电视学
| 外国语学院
| 文理兼招
| 英语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文史
| 思想政治教育
| 四、报名条件
具有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1.高中阶段获得学科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对参赛学科专业十分爱好,曾较长期时间开展实践钻研活动的优秀学生。
2.高中阶段学业成绩优秀,对我校某一学科专业有浓厚兴趣或者确有特长,自幼酷爱,并进行了较长时间的实践钻研活动,熟悉我校该学科专业的研究方向,并愿意师从修学,确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学生。符合该项条件须提交详实支撑材料。
五、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须于2018年3月21日17:00至2018年4月2日16:00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点击“报名登录”,并选择“自主招生”进入报名,按系统要求填写各项信息,填完后确认志愿并按要求将相关材料的原件拍照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2.寄送材料。考生须于2018年4月3日16:00之前将报名材料寄达我校招生办公室(以邮件签收时间为准)。来函请用EMS特快专递寄出,在信封注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自主招生”的字样。其他快递恕不接收。
所有考生均需寄送以下材料:
(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8年自主招生报名表》。网上报名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手写签名、中学逐页审核并盖章。包含个人陈述、考生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等。其中个人陈述内容为成长经历、学科特长、对于所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自身对于学习该专业的优势以及进入大学的努力方向和设想,以3000字左右为宜。
(2)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情况。
(3)高中阶段相关获奖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中学校长、学术团体或专家个人的推荐信原件。
(5)其他反映学生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
(6)诚信承诺书。(附件)
以上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张,各项材料加盖中学公章后(注:中学签字盖章用于核实材料真实性),并依序装订成册(A4标准左侧装订,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封面,材料按照1-6的顺序排列,不要另制封面),所有材料不退还。未按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合格或未按时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
3.缴费说明。资格审查合格且来我校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18年5月7日16:00-5月14日16:00登陆报名系统确认考试,并支付考务费120元(鄂价费[2009]331号)。一旦缴费成功视为认可本简章的各项规定,恕不退款。
4.打印面试准考证。缴费成功考生可于2018年5月24日16:00-5月31日16:00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六、考核办法
1.资格审查。我校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于考生提供的支撑材料进行真伪鉴定和质量评估,并参考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从而确定资格审查合格名单。我校将于4月底在招生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名单,考生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内进行,具体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面试时间为2018年6月10日8:30开始,根据考生排序和面试进度依次进行。请考生提前45分钟到达候考地点(详细侯考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建议考生于2018年6月9日提前查看考场,熟悉考试环境。
面试主要考查学生在某学科领域的特殊专长、创新思维、培养潜质,同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针对性的深度考核。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分若干组进行面试,面试评委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从招生专家委员会选聘对应专业的专家5至7人组成。
所有来校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撰写《专业兴趣研究报告》(简称:《报告》)。面试时需向评委提交至少1份《报告》原件和5份《报告》复印件。《报告》撰写要求如下:调研报告题目自拟,内容须与所报专业相关,字数不限,报告需在指导老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不得弄虚作假(《报告》相关表格可于2018年4月中旬在我校招生网下载)。
七、入选考生确定标准
按自主招生计划数,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分学院确定自主招生入围考生名单(总人数在450人以内),同时明确考生可报考的相应专业。所有入围名单报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并予以公示。
八、录取要求
1.入围考生,达到所在省我校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 (750分制)(江苏省考生在我校模拟投档线下10分以内,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B), 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线,即予录取。在上海市、浙江省,我校自主招生理工专业的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文理兼招和文史专业的选考科目为不限,考生的选考科目应符合所选自主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上海考生投档分数须在上海市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一段线)5分以上,浙江考生投档分数须在浙江省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一段线)10分以上,即予录取。
2.入围考生中对于专长十分突出,创新潜质十分明显,考评组全部评委一致推荐的“特优生”,并撰写“特优生”考评报告(入围名单将与其它类别同时公示,连同推荐的评委名单和考评报告一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高考文化成绩未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 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线,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商请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委员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至于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线下20分以内,予以录取。
3.通过自主招生录取进校的考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2018年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在专业分流时直接进入自主招生合格专业学习。
4.模拟投档线指按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我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5.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九、监督机制
1.所有自主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同时将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对自主招生进行全程监督。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举报电话:027-67884345。
3.考生本人及所在中学、相关学术科研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 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十、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7-67848570、67883687(传真)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cug.edu.cn
咨询邮箱:zhaoban@cug.edu.cn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4)
十一、其他说明
1.报名、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等自主招生各环节开放时间以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设置为准,请密切关注,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环节视为放弃后续环节资格。
2.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3.本简章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4.若教育部2018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中国海洋大学自招简章来源链接 • 2018年
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具有九十多年历史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学校依山傍海,坐落在景色秀丽、气候宜人的海滨城市青岛。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18年继续面向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开展本科生自主招生工作。
一、招生人数及招生专业
计划招生人数为190人(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我校自主招生分为A、B、C三个专业类别,考生只能选择一类报考,各类别所包含的专业见附表。
二、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18年高考报名要求且在高中阶段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比赛获得省赛区复赛二等奖(含)以上奖励;
2. 参加“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获三等奖(含)以上奖励或参加“全国大中学生海洋文化创意设计大赛”获铜奖(含)以上奖励;
3. 参加“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二等奖(含)以上奖励;
4.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奖励;
5. 参加英语类竞赛获国家级一等奖(含)以上奖励,或参加外语学习、外国语言文学研究、参加跨文化交流等活动并取得突出成果(仅符合本项报名条件的考生,只允许报考C类专业);
6. 具有突出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并获得过相关重要成果(须提供证明材料);或参加海洋知识学习和涉海实践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须提供证明材料)。
三、报名流程
1.考生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于3月21日后登陆试点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请考生按要求注册,填写个人信息,添加我校志愿,并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并上传报名材料。
2.考生所在中学应为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提供真实性证明,包括高中阶段课程学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获奖证明、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并按教育部要求严格做好校内公示工作。
3.考生所在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等第三方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须包括推荐人简历及其了解考生过程的说明。
4.报名截止时间。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17:00,接收纸质报名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4日(以收到邮戳为准)。
5.上传系统并邮寄以下报名材料
(1)《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申请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申请表,每一页均须由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审核属实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考生将填写完整、本人签字、中学签字盖章、版本号与网上一致的申请表扫描后上传至报名系统并邮寄。
(2)获奖证明(考生本人对材料真实性负责)。考生须将获奖证明原件扫描上传至系统,邮寄时提交复印件。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本人签字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3)个人申请。个人申请由考生本人手写,字数不超过2000字。
(4)第三方推荐材料。(非必需,如有,邮寄时请单独密封并由推荐人在封口处签字)。
请考生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A4纸左上角装订,将申请表作为封面,不需另作封面),用EMS特快专递或顺丰快递邮寄至我办。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66100,收件人:高辉(收件人请务必填写),电话0532-66782426,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自主招生”字样。所寄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份。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四、报名审查及测试办法
1.确定测试资格
对于考生提供的各项材料,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严格审查,并在测试环节进行针对性的深度考核。
学校将根据考生特长和培养潜质确定参加面试考生名单,并于2018年4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及阳光高考网站公布。
2.测试方式与内容
测试方式为面试,侧重于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以及外语应用能力。同时,学校还将开展对学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责任担当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3.测试时间和地点
学校拟定于2018年6月16-17日进行自主招生测试,测试地点在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有关测试安排的具体事项于2018年4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不再另行单独通知考生及所在中学。
4.公布测试结果
学校遵循“严格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根据考生测试成绩,研究确定各类合格分数线及上线入围考生名单,入围考生人数不超过自主招生计划数两倍,入围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阳光高考网站公开并报生源地省级招办备案。
五、录取政策及录取办法
1.志愿批次
入围考生须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在生源地高招录取志愿填报时,按特殊类型批次填报中国海洋大学,并须在高考成绩公布后一周内登录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根据相关说明提交高考成绩及志愿填报信息。
2.录取条件
我校对达到下列条件的入围考生将予以录取:
(1)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考生(以阳光高考网站公示获奖名单为准),投档成绩达到生源地本科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条件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2)上海和浙江的考生投档成绩超过所在省市划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0分以上,且选考科目与报考专业要求相匹配,其他条件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3)除上海、浙江外,其他省市考生投档成绩超过生源地本科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在我校模拟投档分数线下30分(高考满分非750分制的省份按高考满分*30/750,四舍五入折算后确定)以内,其他条件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成绩等级要求为AB,必测科目成绩等级要求为“4B1合格”。
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第一批次本科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3.录取专业安排
入围考生需参照我校在生源地当年的招生计划,选择测试合格类别中包含的专业,填报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否则取消其自主招生入围资格,直接做退档处理),我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选考科目、填报的专业志愿及学科特长等安排录取专业。
六、决策与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监察、教务、招生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法、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招生过程中的所有重要事宜均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 学校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自主招生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加强监督制约。自主招生考核过程将全程录像,专家名单、考场安排和面试顺序等均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相关公示平台网址如下: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web.ouc.edu.cn/bkzs
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sgs/mdgs.jsp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本科生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举报投诉电话(不受理招生咨询):0532-66782733, E-mail:jiancha@ouc.edu.cn
4.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七、其它
1.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在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从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如有冒名进行以上活动者,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本简章由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有政策调整,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我办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32—66782426 66781723 66782478(传真);
网址:http://web.ouc.edu.cn/bkzs;
E-mail:ouczsb@ouc.edu.cn
附表: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专业分类表
A类
| 海洋科学、大气科学、海洋技术、物理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地质学、勘查技术与工程、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土木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轮机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经济学、法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等27个专业。
| B类
|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类、药学、水产养殖学、海洋资源与环境、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等8个专业。
| C类
| 英语、法语、德语、日语、朝鲜语等5个专业。
| 注:
1.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类报考;
2. A类专业中除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5个专业文理兼收外,其余专业均只招收理工类;B类专业均只招收理工类;C类专业均文理兼收。
3.浙江、上海考生需选择与自己选考科目要求相匹配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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